[摘要] 根据《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规定和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加强“三旧”改造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省国土厅《关于“三旧”改造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揭阳市榕城区临江雅苑三旧改造项目单元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公开咨询意见。
近日,揭阳市城乡规划局对榕城区临江雅苑三旧改造项目单元规划进行为期一月的公示,具体通知如下:
揭阳市榕城区临江雅苑三旧改造项目单元规划公示
揭市规公示[2016]104号
根据《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规定和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加强“三旧”改造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省国土厅《关于“三旧”改造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揭阳市榕城区临江雅苑三旧改造项目单元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公开咨询意见。
一、 基本情况
该“三旧”改造项目位于东湖路以东、望江北路以北(榕城区新兴街道下义社区),土地权属为下义经联社,改造主体单位为揭阳市通宇钢铁有限公司,经市“三旧”办、榕城区“三旧”改造建筑指挥部确认为“三旧”改造项目(揭市三旧办(确)字[2011]11号、揭榕三旧办(确)字[2011]11号),原为厂房,现已建成1幢12层住宅楼和1幢3层商铺,属违法建筑,相邻用地业主单位(榕城区检察院、下义社区居委会)已经同意该项目的建筑方案。由于项目属未报先建,涉及消防安全问题,必须先经消防部分审查合格。
地块主要规划控制指标按照现状给予确认,如下:
1.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R2);
2. 容积率≦3.25,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高度≦60米;
3. 配建停车位指标:住宅部分汽车不少于1.0个车位/户、自行车2-3个车位/户,商业部分汽车不少于0.7个车位/100平米建筑面积。
二、 公示时间:2016年12月14日至2017年1月12日,共30天。
有关上述单元规划的详细信息,可到揭阳市城乡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科查询。
凡对以上事项有意见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揭阳市城乡规划局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申述材料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限后一天,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联系地址:揭阳市榕城区进贤门大道中段揭阳市城乡规划局
邮编:522000
联系电话:8223031
传真电话:8229453
监督电话:8338782
附件:揭阳市榕城区临江雅苑三旧改造项目单元规划总平面图及效果图
揭阳市城乡规划局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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