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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人,老旧小区增设电梯办事指南来了!

楼市丽泽2021-04-16 04: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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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安装电梯的情况一直受到网友的关注,近日,《普宁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事指南》公布,符合揭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方案的均可受理,据悉该实施方案经揭阳市政府六届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20年9月5日印发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0月31日止。一起来了解下吧!

普宁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事指南

1

审批单位

普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普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广东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粤建设函〔2008〕481号)

《揭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揭府〔2017〕54号)

3

受理条件

符合《揭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方案》揭府规〔2020〕4号的规定

4

申报材料

(1)揭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联合审查意见表;

(2)增设电梯协议和公示资料;

(3)该栋(梯)实施主体的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

(4)办理手续的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5)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增设电梯设计图纸;

(6)施工图纸及设计技术文件审查合格证书。

注:1、实施主体可以委托业主委员会、原房屋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电梯安装企业等单位或个人承担工作,并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2、实施主体将报送社区居委会备案资料在拟增设电梯的本栋(梯)楼道口、小区公示栏等显眼位置公示7天。

5

办理程序

社区居委会备案→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建局窗口受理→联合审查→作出决定

6

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

7

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

联系方式:

揭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via:普宁公共服务、揭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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