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单独申请参加竞买。鉴于JD2021007号宗地已明确规划使用条件、建设要求和产业(行业)准入标准,因此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体竞买。
(二)该宗地为公墓项目用地,竞买人应有专职从事公墓经营活动的资格。
(三)该宗地所有建设内容应严格按照《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公开出让用地规划条件》(揭市自然资规设〔2021〕第011号)规定执行。须设计建设区间道路①(宽度12米,长度257米,面积3389平方米)和区间道路②(宽度7米,长度79米,面积555平方米),无偿负责建设并承担建设费用,由揭东区人民政府落实相关部门作为道路业主单位,建成后移交揭东区人民政府相关管理部门。
宗地在开发建设时,必须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告》〔民发(2008)203号〕、《殡葬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关于公墓建设和管理的规定。
(四)宗地内原有涉及汾水村村民的坟墓及已建设殡葬设施予以保留。
(五)竞得人须按约定时间开工建设:
1.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自交地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项目所有立项、规划报建手续,取得施工许可证,并进场开工建设。
2.竞得人开工后24个月内建成投入使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配套设施同时竣工。
开工建设是指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进入打基础桩、深挖基坑等实质性施工;竣工是指本项目已全部完成所有设计图纸要求完成的工程量,并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